四方新材(605122)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管理 - 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管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6] - 董事和高管特定时点或期间申报个人及亲属账户信息[9][10] 交易规则 - 董事和高管股票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2] - 违规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12] - 特定期间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4] - 特定情形下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4][15] 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年转让不超25%[16] - 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16] - 新增股份按规定计算可转让数[16] - 未转让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7] 减持公告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按规定报告公告[18] 违规处理 - 大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6个月遵守规定[20] - 董事会秘书检查披露情况[22] - 违规按情节处分、追责、赔偿[22][23]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