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新材(605122)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买卖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权变化属内幕信息[9] - 股东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内幕信息[9] 内幕知情人相关 - 公司内幕知情人含大股东及其董高人员等[11] - 内幕知情人档案等至少保存10年[15] 违规处理 - 公司可问责违规知情人,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21] - 违规情形含不报瞒报、泄密、利用信息买卖证券等[21][22] 制度规定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和章程执行[24] - 制度修改须董事会审议通过[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