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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601088) -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安全、健康、环保及ESG工作委员会的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8-29 19:52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安全、健康、环保及 ESG 工作委员会 议事规则 (三) 安全、健康、环保及ESG工作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 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不再担任委员职务。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其书面辞职报告中 应当对辞职原因和需由董事会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1 本规则于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六日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于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七日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修 正案,于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修 正案,于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八日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修 正案,于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修正案,于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通过修正案,于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通过修正案。 第一条 目标 (一) 为规范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安 全、健康、环保及ESG工作委员会的议事程序,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