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601088) -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8-29 19:52

议事规则 - 议事规则于2006年7月7日首次通过,后多次修正[1] - 委员会由至少三名公司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数[7] 会议召开 - 2名及以上委员提议等情况,主席应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5]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6] 会议要求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委员无正当理由连续2次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17] - 审议意见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通过有效[20] 会议相关 - 公司支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可聘外部专家,费用公司承担[21] - 电话或视频会议需录音,会后尽快签署意见[21] - 会议应形成记录和意见,人力部负责组织[23] - 记录含会议信息,出席人员需签名[24][25] - 审议意见主席审定后汇报,材料由董事会办公室归档[25][26] 成员政策 - 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列载方针[29] - 设定董事会成员组合多方面考虑多元化,委任用人唯才[31] - 董事会组成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披露,提名委员会负责汇报监察[32][34] - 提名委员会适时检讨政策,政策登载网站,概要每年报告披露[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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