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润科技(00265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事务部门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半年度和年度两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事务部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