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益通(300991) -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资金往来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子公司参照执行[3]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3] - 公司不得多种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5] 监督与处置 - 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审计监督资金占用情况[7]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可司法冻结大股东股份[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单独或合并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7] - 大股东资金占用时应回避临时股东会表决[8] - 大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应承担赔偿责任[10]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资产将受处分、罢免或解聘[11] 大股东定义 - 大股东指持有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