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益通(30099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投资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9] - 未达上述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董事长批准[12] - 各级子公司特定对外投资未达规定标准由董事长批准后实施[12] 投资流程 - 负责对外投资管理的部门立项前要考虑业务规模等并提投资建议[14] - 立项后成立评估小组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评估[14] - 确定对外投资方案应考虑现金流量等关键指标并选最优方案[18] 财务管理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和筹措资金等工作[14] -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外投资收益控制并设置明细账[19] 变更与处置 - 对外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变更需经股东会、董事会或董事长审查批准[18] - 对外投资资产处置需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通过或董事长决定[22] 项目终止 - 对外投资项目终止时要按规定进行全面清查[22] - 核销对外投资应取得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23] - 财务部门要审核相关资料并及时进行会计处理[24] 报告与监督 - 对外投资管理部门应在项目实施后三年内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书面报告[24] -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行使对外投资活动监督检查权[24] - 审计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岗位设置、授权批准制度执行等多项内容[25][26] 办法生效与修改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0] - 本办法修改由董事会提出修改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31]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