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益通(30099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创益通创益通(SZ:300991)2025-08-29 21: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由董事会直接选举产生[6]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4] - 定期会议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14] 报告与检查 - 审计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9]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8]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8]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1] - 关联委员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委员过半数通过[33] - 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委员人数不足无关联委员总数二分之一时,应将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33] 其他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18] - 会议通知应包括时间、地点等信息[15] - 会议可采用多种方式通知[25] - 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非现场通讯表决方式[27] - 委员委托他人出席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17]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