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益通(30099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创益通创益通(SZ:300991)2025-08-29 21:46

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不得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3]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6]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7] - 董事、高管及其配偶等不得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本公司股票[9]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等应在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其亲属身份信息[11] 交易通知与报告 - 董事等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提前2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3] - 董事等应在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书面报告并披露[13]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通过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报告减持计划[14]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三个月[14] - 董事等减持股份应在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14] - 董事、高管每年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9] 股份锁定 - 上市满一年后,董事、高管证券账户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9]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高管证券账户内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9] 额度计算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25%计算董事、高管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并对额度内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锁[19] - 计算可解锁额度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取整数位,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可转让股份额度为持有股份数[20] 离职限制 - 董事、高管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20]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20]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触犯相关规定,公司将提交有权机关处理[23] - 董事、高管违反本制度买卖公司股份,公司给予批评、警告处理,受监管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可给予降职等处理[23]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订时亦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