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信息 - 公司1997年2月在港交所上市,以1.38港元/股发行156,695万H股,发行后股份总数增加为456,695万股[7] - 公司1997年10月在上交所上市,以2.45元/股发行A股30,000万股,发行后股份总数为486,695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291,296,570元[9] - 公司现时股份总数为22,291,296,570股,均为普通股[11] - A股共17,114,518,7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78%[11] - H股共5,176,777,7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2%[11]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2]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的股东可起诉[17]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20]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21]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人员违规致损书面请求诉讼[23][24] - 董事、高管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向法院诉讼[25] - 股东滥用权利致损应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26]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行使多项职权[32]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8]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73] 董事相关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83] - 兼任高管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数不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83]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需赔偿[84][87][8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5]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143] - 公司利润分配采用现金、股票等合理方式,优先现金分红[142]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37]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sse.com.cn)及符合规定的报刊为向内资股股东刊登公告的媒体[156] 其他 - 公司党委设书记1名,设主抓党建工作的副书记[131] - 公司除法定会计账簿外不另立账簿,资金不以个人名义开户存储[134] -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提前10天事先通知[153]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 - 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