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利 得(002206)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自查表
海利得海利得(SZ:002206)2025-08-29 23:15

股权激励规模 - 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1]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1] 激励计划时间 - 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未超10年[2]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3] -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3] -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3] - 股票期权后一行权期起算日不早于前一行权期届满日[3] - 股票期权每期行权时限不少于12个月[3] 权益比例限制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3]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总额50%[4] 计划评估与流程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计划利于公司发展且无损股东利益[4] - 公司聘请律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且意见均为是[4]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 其他 - 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4] - 公司保证填写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担责[4] -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日期为2025年8月29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