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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能实业(00006) - 致非登记持有人通知信函:发佈公司通讯之新安排
2025-09-01 15:51

公司通讯安排 - 自2025年9月2日起实施新安排发布公司通讯[2][5] - 在官网及港交所网站登载,仅应股东要求发送印刷本[2] - 鼓励股东订阅港交所信息提示服务掌握通讯[2] 股东接收规定 - 须向股东个别发送可供行动的通讯[3] - 非登记持有人电邮接收联系中介提供邮箱[3] - 以往收取印刷本指示不再适用,可书面要求[4] 书面要求说明 - 书面要求有效期一年,或至撤回或被取代[4] - 要求失效后继续收取需提交新书面要求[4] 咨询方式 - 有疑问可致电股权登记处热线或电邮咨询[4] 适用对象 - 此函向非登记持有人发出,已售股者无需理会[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