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微纳(688661) -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增强公司决策的独立性和科学性,更好地保 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科创板上市规则》")、《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连)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关联(连)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 性和公允性; (二)公司与关联(连)方之间的关联(连)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 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三)与关联(连)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股东,在就该关联(连)交 易相关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连)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 (五)不得利用关联(连)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