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微纳(688661) -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和林微纳和林微纳(SH:688661)2025-09-01 20:46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3]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比超0.1%且超3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3] - 与关联方交易占比超1%且超3000万元需评估审计并股东会审议[3] 交易标的及报告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达标准需提供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审计报告[6] - 审计报告截止日距使用日不超6个月,评估报告基准日不超1年[6][7] 担保及财务资助规定 - 公司为关联方担保需非关联董事同意并股东会审议[7]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对方需反担保[7]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相关程序[8] 日常关联交易期限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应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9] 交易计算原则 - 特定交易按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适用标准[10] - 十二个月内连串关联交易应合并计算[12] - 连串资产收购合并计算期为二十四个月[12] 其他规定 - 公司关联交易含多种情况[11] - 对《香港上市规则》定义关联交易按要求履行程序[11] - 证券监管机构按实质重于形式认定关联交易[14] - 制度“以上”含本数,“高于”不含本数[15]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报股东会审议[16] - 制度自股东会批准、H股上市生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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