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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微纳(688661)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
和林微纳和林微纳(SH:688661)2025-09-01 21:01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并担任委员会召集人,由公司董 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召集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 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 投资决策、ESG 工作的执行提供支持,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并另 设副组长一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强化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的管理水平,健全 投资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