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能(000631) -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顺发恒能股份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591 号虹桥迎宾馆 34 号 电话:(8621)68769686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之 法律意见书 (二)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 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致: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 称"顺发恒能"或者"公司")的委托,担任顺发恒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