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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达控股(01433) - 董事会於2025年8月28日修订及採纳的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常达控股常达控股(HK:01433)2025-09-04 16:41

CIRTEK HOLDINGS LIMITED 常達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433) (「本公司」) (d) 如合適時,委員會可邀請外聘顧問及╱或本公司管理層的成員出席會議 向成員提供意見。 (e) 公司秘書應為委員會秘書,並須出席委員會的所有會議。 (f) 委員會成員可以透過電話會議或其他相似的通訊設備參加委員會會議, 而透過該設備參與會議的所有人應能夠聽見對方。根據本條款參加會議 將構成以親身方式參加該會議。 – 1 – 1 成 員 (a) 提名委員會(以下稱為「委員會」)須由本公司的董事(「董事」)會(「董事會」) 委任。委員會必須由不少於三名成員組成,當中應至少包括一名不同性 別的委員,且委員會的成員必須以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非執 行董事」)佔大多數。委員會的組成必須不時遵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 主 板 證 券 上 市 規 則(「上市規則」)的 要 求。 (b) 委 員 會 的 主 席(「主 席」)必 須 為 董 事 會 主 席 或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並 由 董 事 會委任。 (c) 委員會各成員的任期應於委任時由董事會釐定。 (a) 除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