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兰仕(92011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制度通过 - 2025年9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3] 董事会秘书规定 - 候选人有特定情形公司应披露并提示风险[9] - 聘任、解聘等应2个交易日内公告报备[16] - 出现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16] - 任期内辞职有相关规定[16] - 发生特定情形及时报告并1个月内离职[17] - 聘任签保密协议,离任审查移交[17] - 原任离职三个月内聘任[18] - 空缺时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18] 其他 - 制度以法律法规为准,含本数[20] - 制度自通过日生效,董事会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