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兰仕(92011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巴兰仕巴兰仕(BJ:920112)2025-09-04 19:31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4日董事会通过修订部分治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关联方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公司5%以上股份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公司5%以上股份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9]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除担保)交易应董事会审议披露[19]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近一期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除担保)交易应董事会审议披露[19] - 拟与关联方成交占近一期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除担保)交易需评估或审计,经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议[19] 关联担保规定 - 为关联方担保应合理,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并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担保对方需反担保[20] - 可预计关联人为公司融资担保债权银行及总金额,超预计需重审议[28] 审议程序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不投票,非关联董事不过半提交股东会[25] - 股东会关联股东表决回避,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 其他规定 - 不得审议交易状况不清等关联交易事项[28]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十年[32]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