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太照明(873339)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3日董事会通过修订《防范控股股东等资金占用管理制度》,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3] 资金占用界定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后者指无商品和劳务对价的资金使用[6] 防范措施 - 限制经营性资金往来占用公司资金,人员、资产等应分开独立[7]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股东可请求启动[12][13] 责任与处罚 - 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具体监管[11] - 违规对相关责任人处分、处罚,造成损失追究法律责任[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