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太照明(87333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3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3]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9] 产生与选举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9]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全体委员1/2以上选举产生[9] 会议规则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提前5日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除外[19] 考评方式 - 对领薪董事和高管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提报酬方案[17] 其他 - 制度9月4日发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