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之光(92005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能之光能之光(BJ:920056)2025-09-04 19:46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3] 内幕信息界定 - 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9]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10] 知情人范围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相关人员属知情人范围[11] 报备要求 - 披露年报、中报等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备知情人档案材料[14] - 应在年报和中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知情人报备文件[15] 自查与保密 - 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自查期为董事会决议披露日前6个月[16] - 公司应告知知情人保密义务并追究泄密责任[23][25]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自审议通过日生效实施[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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