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之光(92005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管理层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副总经理数名、财务总监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8种情形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7] - 财务总监需具备会计师以上资格或有相关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10] 会议与报告 - 2025年9月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2] - 总经理办公会议每月至少召开1次,特定情形2日内开临时会议[16] - 总经理每月至少向董事长报告一次工作,审议定期报告董事会上提交工作报告[20][21] 细则说明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