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02899) - 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股东有关2025年度中期股息之企业所得税
代扣代繳非居民企業股東有關 2025 年度中期股息之企業所得稅 茲提述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 2025 年 4 月 14 日的通函、日期為 2025 年 8 月 26 日的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 6 個月未經審計之中期業績公告及有關中期股 息的記錄日期及暫停辦理 H 股股份過戶登記手續的公告,其中有關分派本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 6 個月的中期股息(「2025 年度中期股息」)。 根據 2008 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 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稅法」)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居民企業向境外 H 股非居民企業股東派發股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97 號」)的規定,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凡中國境內企業向非居民企業股東派發 2008 年 1 月 1 日起的會計期間之股息時,需按 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該 2025 年度中期股息將會向於記錄日期,即 2025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五)當日登記在本公 司 H 股股東名冊(「H 股股東名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