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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百延集团(08372) - 第三次经修订及经重列组织章程细则

组织章程细则修订 - 公司第三次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细则于2025年9月5日通过特别决议案采纳[1][7] 股本相关 - 公司股本于细则生效日拆分,每股面值0.01港元[23] - 公司可通过普通决议变更组织章程大纲条件以增加股本等[23] - 公司可注销未被认购的股份并削减股本[24] - 公司可通过特别决议削减股本或资本赎回储备等[24] - 增设新股增加股本视为公司原有股本一部分[25] 股份交易 - 公司所有尚未发行股份可由董事会处置,不得折价发行[29] - 董事会可发行认股权证等证券赋予持有人认购股份权利[29] - 公司出售拥有留置权的股份,需在发出书面通知14个足日后才可进行[33] - 公司催缴股款需向股东发出不少于14个足日的通知[36] - 欠款股东未按时缴付催缴股款,需按不超年息20%的利率支付利息[36] - 没收股份的股东仍有责任支付相关款项及利息,利率不得超年息20%[39] 股东权益 - 香港置存的股东名册及分册,股东可免费查阅,其他人查阅最高费用2.50港元,过户登记处查阅最高1.00港元[41] - 股东名册整体或特定类别股份可暂停查阅,每年总计不超30日,获股东普通决议批准可延长不超30日[41] - 董事会可拒绝登记特定情况的股份转让,须在2个月内发通知[45][47] - 转让股份须支付指定费用,文件仅与一类股份相关等条件才可能被确认[45][47] -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时间及限期总共不超30日,获股东批准可延长不超30日[47] 股息分配 - 公司股东大会可宣布派息,股息额不超董事会建议数额[122] - 宣派后1年未认领股息,董事会可投资或作其他用途,6年未认领可没收归公司[123] - 董事会可从股东股息中扣除其应付公司款项[124] -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宣派股息时,可议决以特定资产方式派付全部或部分股息[125] - 若决派付或宣派股息,董事会可决配发给股东入账列作缴足的股份以支付全部或部分股息,股东可选择现金[125] 股东大会 - 公司股东周年大会须于财政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除非不违反上市规则[53] - 持有公司缴足股本十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大会应在呈交要求后2个月内举行[53] - 召开股东周年大会须发出不少于21日通知,其他大会不少于14日通知,特定情况可短通知召开[56] 董事相关 - 董事人数不少于2名,无最高限额[77] - 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三分之一的董事须轮席退任,每位董事每三年至少轮席退任一次[82] - 连续六个月未经董事会特别批准擅自缺席董事会会议,且替任董事未代其出席,董事会可将其撤职[80] - 董事可书面通知公司办事处或在董事会会议上提交辞任通知辞职[86] - 董事会可委任成员担任董事总经理等职位,可撤回或终止委任[87] 财务审计 - 董事会报告印本、资产负债表、损益账及审计师报告副本须于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前最少21日送交有权收取人士[139] - 股东须在每年股东周年大会上或其后的股东特别大会上,藉普通决议委任审计师,任期至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139] - 公司账目须每年审计至少一次[142] 清盘相关 - 董事会有权代表公司向法院提交清盘呈请[149] - 公司清盘决议须以特别决议通过[149] 其他 - 公司财政年度年结日为每年三月三十一日,除非董事会另有决定[155] - 细则撤销、更改、修订及新增须经股东特别决议批准[157] - 组织章程大纲规定更改或变更公司名称须经特别决议通过[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