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精机械(60367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