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精机械(60367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工作效率及 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奇精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 义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董 事1人。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 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制定工作制度,对委员会构成、职权及议事程序等相关 事项进行规定,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