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金融投资(08193) - 购股权计划

购股计划基本信息 - 购股计划于2025年9月26日获股东周年大会有条件采纳[1] - 购股期限不超自授出日期起10年,受提早终止条文规限[4] - 计划终止日期为采纳日期后满10年公司营业结束[5] - 股份每股面值0.1港元[5] 计划实施条件与流程 - 采纳计划须待股东大会通过普通决议案,批准终止2022年9月30日购股计划及采纳本计划[7] - 公司须不迟于股东大会后首个营业日早盘中或开市前时段开始前30分钟刊发结果公告[7] 计划目的与管理 - 计划旨在吸引及挽留集团优秀人员,激励合资格参与者[8] - 计划由董事会管理,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决定具约束力[8] 合资格参与者 - 董事会厘定参与者资格考虑业务经验、服务年期等因素[8] - 关联实体参与者入选考虑对集团业务正面影响、雇佣期限等因素[9] - 雇员参与者入选考虑工作经验、投入时间、服务年期等因素[9] 购股要约与接纳 - 要约书面提出,指定股份数目和期限,供参与者21日内接纳[15] - 参与者接纳要约需支付1.00港元作为代价[15] 认购价与配发票据 - 认购价不得低于要约日期收市价、前连续5个营业日平均收市价及要约日期股份面值三者中最高者[17] - 公司应在接获行使通知、汇款及相关证书后28日内配发票据[18] 归属期与行使条件 - 承授人须持有购股权至少12个月方可正常行使[18] - 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可酌情向雇员授出较短归属期[18][19] 特殊情况行使规定 - 承授人因身故,遗产代理人可在12个月内或购股期限届满前行使[19] - 因健康欠佳等停职,可在3个月内行使已归属未行使购股权[19] 购股终止情形 - 任何购股期限于最早规定情形出现时自动终止[23] - 准行政人员获授后6个月未加入集团,购股于6个月最后一日失效[23] - 公司开始清盘当日,未行使购股自动失效[23] 计划授权限额 - 计划授权限额不得超过采纳日期公司已发行股本10%[25] - 公司可在采纳日期起3年后寻求股东批准更新限额,更新后不得超批准当日已发行相关类别股份10%[25] 特殊批准情况 - 超出计划授权限额购股权授予特定参与者,公司需寄发通函[26] - 12个月内授出购股权利益股份超已发行股份1%,需股东另行批准,相关人士放弃投票[26] - 向董事等授出购股权需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27] - 12个月内授出购股权利益股份超已发行股份0.1%,需股东批准,相关人士放弃投票[27] 资本架构变动处理 - 公司资本架构变动,需核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证明并作公平合理调整[28] - 调整未行使购股权利益股份数和认购价需满足多项条件[29] 计划修改与终止 - 计划修改需符合规定,部分修改需获董事会等批准[33][34] - 特定条文修改须在股东大会获股东批准,且不得不利已授出购股权[34] - 公司可在股东大会通过普通决议案随时终止计划,已授出购股权继续有效[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