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显光电(00334) - 修订买卖(二零二五至二七年)主协议项下持续关连交易之收益限额及年度上限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之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交易商、銀行經理、 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售出或轉讓名下所有華顯光電技術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及隨附之 代表委任表格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送交經手買賣或轉讓之銀行或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 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 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 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通函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證券之邀請或要約。 China Display Optoelectronics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華顯光電技術控股有限公 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34) 修訂買賣(二零二五至二七年)主協議項下持續關連交易 之收益限額及年度上限 獨立董事委員會及 股東之獨立財務顧問 董事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6至26頁。 獨立董事委員會之函件載於本通函第27頁,當中載有其致股東之推薦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