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讯通信(603322) - 超讯通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履职手册》《超 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 的职权。公司应当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 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占2名,委员中至少 有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