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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金投资(00063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合金投资合金投资(SZ:000633)2025-09-08 18:01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科学决 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新疆合金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负责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执行股东会决议。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五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董 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