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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发恒能(00063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顺发恒能顺发恒能(SZ:000631)2025-09-08 19:17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 强和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调 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 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顺发恒能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1、董事包括:董事长、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董事)、独立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3、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认为应当适用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相结合,保障公司稳定 发展,同时符合市场价值规律,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授权提名与薪酬 考核委员会负责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