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能(00063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维 护公司所有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顺发恒能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 及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 股权投资、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 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 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签订许可协议;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 提供或接受劳务;委托或受托销售;关联双方共同投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 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司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