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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测标准(300938)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信测标准信测标准(SZ:300938)2025-09-08 20:4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需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0] 股权登记与会议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1] 投票时间与方式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1]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对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6] - 提案涉及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的特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 表决权限制与征集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8] - 公司董事会等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8] 投票制度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9]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需对包括发行种类和数量等11项事项逐项表决[20] 表决结果处理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其所持股份数表决结果计为“弃权”[22] 会议记录与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公司方案实施 - 公司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25] 决议相关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6] 股东会授权 - 普通决议事项的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7] - 特别决议事项的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