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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测标准(300938)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信测标准信测标准(SZ:300938)2025-09-08 20:46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增强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决策的透明度,保护股东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受董事会秘书 领导并对其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对公司负有诚信、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