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与生效 - 2025年9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议案[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81] 报告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9] - 公司拟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弥补亏损,所依据的中期或季度报告财务报告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于审计[10] 业绩快报与预告 - 业绩快报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同比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需说明原因[16]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七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预告[16][17] - 若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17] - 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特定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需进行业绩预告[17] - 业绩快报和业绩预告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8] - 业绩预告中本期财务数据上下限区间变动幅度原则上不超30%,最大不超50%[19]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发生可能影响股价和投资决策的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披露相关信息[2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3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3]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披露[33]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披露[3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应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38]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应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38]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提交股东会审议[39] - 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公司应及时披露[45] - 公司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47] - 公司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的,应及时通知并披露相关情况[4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每增减5%,应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8] - 公司设置或变更表决权差异安排,应在披露董事会决议时,披露相关投资者保护措施公告[43] - 公司股票交易被认定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开盘前披露公告,无法披露则申请停牌[45] - 公共媒体消息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或投资者决策,公司应及时澄清[46]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及时披露[52]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等情形需及时披露[5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因身体、工作安排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需及时披露[52] 信息披露管理 - 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需经多环节,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57][58] - 公司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6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61] - 公司董事和相关部门应在规定时点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未公开信息[56] - 临时报告编制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需按规定审批后披露[59] - 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应遵守相关规定并履行披露义务[54]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等[65] - 公司聘请中介机构需事前签订保密协议[66]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相关制度[70]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70] - 公司对外发布信息需履行相关程序[71]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编制记录并公开[72]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73] - 公司各部门等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第一责任人[74]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需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77]
国子软件(87295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