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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卓锦股份卓锦股份(SH:688701)2025-09-09 21:32

子公司定义 -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股权,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子公司[2] 信息报送 - 子公司每月10日前(节假日顺延)报送上月月报,每季度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报送季报[13] 财务审批 -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需报公司财务部审批,变更会计政策或估计等事项需公司审批后实施[13] 经营规划 - 子公司应根据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制定自身经营目标和计划[15] 行为审批 - 子公司拟发生对外投资等行为,应及时报告公司,经审批后实施[16] - 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须报公司审批[16]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19] 检查制度 - 公司对子公司实施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21] 制度遵循 - 子公司在制定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时,须与公司相应制度原则和要求不违背[4] 人力资源 - 子公司需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人力资源制度[23] - 子公司应制订富有竞争力的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23] - 子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23] 人员考核 - 公司财务部有权对子公司财务人员进行考核[23] 履职处罚 - 子公司董监高履职不当公司有权提议处罚并要求赔偿[23]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5] - 制度与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一致时以其规定为准[25] 参照管理 - 对重大影响参股公司等管理控制参照本制度[26] 制度解释与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施行,修改亦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