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蕾奥规划(30098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
蕾奥规划蕾奥规划(SZ:300989)2025-09-10 16:31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选聘聘期一年,可续聘[11] 监督报告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事务所履职及自身监督职责情况报告[6] - 公司每年应披露对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变更时披露前任情况[12] 关注情形 - 关注连续两年或同一年度多次变更事务所情形[6] 分值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费用说明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10]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期限计算 - 重大资产重组、子公司分拆上市前后审计服务期限应合并计算,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两年[12]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2] 信息安全 - 选聘时要审查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设置信息安全保护条款[13] 改聘情况 - 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五种情况时公司应改聘事务所[15] 改聘审核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应了解原因、调查拟聘事务所执业质量[15] 董事会审议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时独立董事应明确发表意见[16] 解聘通知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事务所辞聘应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17]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事务所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9] 不再选聘 - 承担审计业务的事务所出现分包转包等六种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