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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奥规划(30098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
蕾奥规划蕾奥规划(SZ:300989)2025-09-10 16:31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利、义务和责任,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 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 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 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董事 会秘书依法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五)关注公共媒体报道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