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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奥规划(300989) - 董事会投融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蕾奥规划蕾奥规划(SZ:300989)2025-09-10 16:31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投融资委员会审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对外 投资、融资事项,达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融资管理制度》规定的股东会或 董事会审议权限的,应先经投融资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至董事会或股东会 审议。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四条 投融资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一人。 第五条 投融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含)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投融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投融资委员会 工作,由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董事会投融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的投融资决策机制,规范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融资决策行为,保障投融资决策合法化、科学 化、专业化、高效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 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设立董事会投融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