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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奥规划(30098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蕾奥规划蕾奥规划(SZ:300989)2025-09-10 16:31

第一条 为了适应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含)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由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