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蕾奥规划(30098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蕾奥规划蕾奥规划(SZ:300989)2025-09-10 16:31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 会职权,同时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以及对公司聘用或解聘财务负责人提出专业意见等。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成 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