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奥规划(30098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 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 大差异等情形,或出现被监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 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第 1 页 共 7 页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 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