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奥规划(30098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9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本制度所称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 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本制度所称外部 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本制度所称独立董 事,是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