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奥规划(30098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 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 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过半数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 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