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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永道(837592) - 公司章程
华信永道华信永道(BJ:837592)2025-09-10 17: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公开发行1265万股,7月10日在北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8079.5万元,股份总数8079.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8][14] - 发起人认购4000万股,北京众邦融鑫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持股945万股,占比23.625%;刘景郁持股751.15万股,占比18.77875%等[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诉讼[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4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4] - 股东会审议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等多类重大事项[35][3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84]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2] - 董事会决议表决一人一票,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需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93]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连任不超六年[102]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每年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披露[10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05]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0] - 满足条件时,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3]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不同[123] 其他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由董事会秘书担任[135] - 公司应按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以北交所指定平台为信息披露载体[140]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工作[13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