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谷(83326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生物谷生物谷(BJ:833266)2025-09-11 19:02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并更名,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设3名独立董事[6]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6] -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10]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0]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1] - 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14]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5]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得担任[15] - 过往任职因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提议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不得担任[16]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9] - 北交所5个交易日未提异议可选举[20]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4] - 股东会通过选举提案后,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送文件[24]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26] - 出现不符合履职情形致人数不达标,公司60日内补选[26] - 独立聘请中介等三项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9] - 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应含基本情况等内容[31] - 履职需监督利益冲突事项,保护中小股东权益[30] - 对重大事项独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分歧时董事会分别披露[32]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1] - 向股东会提交上一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布召开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6] 委员会运作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7]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提名委员会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37][38][39]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4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42] - 董事会对各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38][40]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42]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44] - 保证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44] - 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前3日提供[44]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44]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44]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等方式[45] - 行使职权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监管报告[45]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47]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并年报披露[48]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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