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谷(83326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度制定 - 2025年9月9日公司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原《离任审计管理制度》废止[2][19] 任职限制 - 特定情形下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如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7] 补选规定 - 董事辞任致人数不满足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9] 离职要求 - 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署确认书[12] - 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4] 追责措施 - 发现离职人员未履行承诺,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