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芯微(68860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会[6] - 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应开临时会[9]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应开临时会[10]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11]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发书面通知,临时提前五日[14] - 定期会议变更事项提前2日发书面通知[16] 会议举行条件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8] - 一名董事不超接受两名董事委托[22] 会议表决规则 - 一人一票,书面记名投票表决[27] - 现场宣布表决结果,其他情况次日通知[28] - 提案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30]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32] - 提案未通过一月内不再审议[35]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暂缓表决[36][37] 会议记录与责任 - 会议记录完整真实,出席人员签字[39] - 董事对决议负责,异议记录可免责[39] 决议公告与落实 - 董事会秘书办理决议公告,人员需保密[43]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通报[44] 档案保存与规则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45][46]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修改同[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