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16年通过,2020年、2021年和2025年分别修订[2]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审议[13] 投资审议 - 除规定应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外,其他对外投资由董事长和总经理共同审议[14] - 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不得授予个人或经营管理层[14] 短期投资 - 短期投资根据公司现金流充裕情况谨慎进行,按程序审批后实施[17] - 涉及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至少两人共同控制[18] - 公司购入短期有价证券须在购入当日计入公司名下[19] - 财务部定期与证券营业部核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20] - 公司每财务期末对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必要时计提跌价准备[42] 长期投资 - 对外长期投资分新项目和已有项目增资两种[23] - 对外投资项目审批分需董事会审议和无需董事会审议两类,有相应流程[26] - 对外投资实行预算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方案须经有权决策机构批准[27] - 长期投资合同或协议须经法律顾问审核、董事长批准后签署,投入实物要办交接手续[30]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形,公司可收回对外长期投资[32]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形,公司可转让对外长期投资[33] 公司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派出相应人员参与决策和运营[38] - 财务部门对对外投资进行完整会计记录和核算,按项目设明细账[41]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审计委员会每半年检查对外投资实施情况[43]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51]
电声股份(30080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