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声股份(30080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 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各项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管,做好事前审 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电声市场 营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它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根据《公司章程》 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行使《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对 公司审计、内控体系等方面进行监督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16 年 6 月 1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 年 12 月 16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20 年 9 月 29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23 年 8 月 24 日经第 三届董事会 ...